为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《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》,增强贯彻落实《条例》的思想自觉、政治自觉、行动自觉,红星云即日起推出系列图解,对《条例》进行逐章解读。今天推出第一期:这8个关键词需牢记!
关键词一:制定目的
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,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,坚持党要管党、全面从严治党,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,完善党内选举制度,加强党的地方组织建设,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。
关键词二:制定依据
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和有关党内法规
关键词三:适用范围
党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,设区的市和自治州,县(旗)、自治县、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,以及党的地方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选举工作。
关键词四:按期换届
党的地方各级组织任期届满,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。如需延期或者提前换届选举,应当经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。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。
关键词五:选举方式
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,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、常务委员会委员,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、常务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。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、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举。
关键词六:选举权利
选举应当充分发扬民主,尊重和保障选举人的民主权利,体现选举人的意志;
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者不选举某个人。
关键词七:投票方式
无记名投票方式
关键词八:选举办法
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;
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,产生候选人名单,然后进行正式选举。
责编:马菀倬
来源:红星云